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業經行政院修正發布,請查照。說明:依行政院111年9月13日院授人組字第1112001284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業經行政院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11年9月13日院授人組字第1112001284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