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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0/2(一)前請繳件至註冊組

  • 公告人員:註冊組

@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補助金額:經審核通過者

一、國中生每名1,500元

二、高中生每名2,000元

@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書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請交影本,不用繳導師證明

無低/中低收證明者,請繳交導師證明

請在10/2(一)前繳件至註冊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