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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三好校 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 公告人員:陳俊杰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0156222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旨述選拔與獎勵辦法於114年5月31日(星期六) 前依該活動規定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三、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 組楊媛甯專員: 

      (一)聯絡電話:(02)2762-9118 

      (二)電子信箱:purelandshw01@gmail.com 

      (三)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