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辦理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第七梯次到校諮詢人員培訓」案,請惠予相關人員公假登記,本府准予校長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04390號函。
二、旨案辦理如下:
(一)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詳見附件時程表。
(二)請協辦學校提供實習場地。
(三)請協辦學校於實習日期開始1週前提供「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之帳號、密碼」予到校諮詢培訓實習人員,俾利製作到校諮詢紀錄表等相關事前作業。
(四)請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專責人員務必陪同至少1場。
三、其餘場次協調完畢後,另函文通知。
四、檢附時程表、相關說明。
五、正式公文仍在跑流程中,會儘速補上;煩請貴校先依據本公告惠予公假登記,非常感謝!
正本:雲林縣立二崙國民中學、雲林縣元長鄉客厝國民小學、雲林縣土庫鎮新庄國民小學、雲林縣四湖鄉四湖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國教輔導團)、本府教育處蔡佳蓁特聘課督、雲林縣立飛沙國民中學陳昭龍校長、雲林縣立元長國民中學吳瓊珠主任、雲林縣土庫鎮後埔國民小學許怡英主任、雲林縣虎尾鎮虎尾國民小學學習扶助專責人員吳易明先生、雲林縣土庫鎮土庫國民小學學習扶助專責人員蔡瑞玹小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育專業發展中心(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