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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5學年度免試入學續招錄取名單公告

  • 公告人員:註冊組

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115學年度免試入學續招錄取公告

序號

姓名

就學國中名稱

錄取科別

1

曾○浚

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

校本部普通科

2

許○涵

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

校本部普通科

3

丁○瑜

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

校本部普通科

4

林○芳

雲林縣立崇德國民中學

校本部普通科

5

蔡○叡

昆山巿周巿鎮新鎮中學

校本部普通科

6

丁○恩

雲林縣立臺西國民中學

校本部普通科

7

黃○涵

臺南巿立新興國民中學

校本部普通科

 

 

 

 

 

 

 

 


 

以上7名同學錄取校本部普通科

 

捌、複查 

報名學生或家長(監護人)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監護人)直接向本校申請複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請日期:115年08月03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 

二、申請方式: 

(1) 由學生或家長(監護人)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續招結果複查申請書」(附表二),並親自向本校教務處申請。 

(2) 本次續招免收複查費。 

(3) 不受理郵寄申請。 

 

玖、報到 

一、報到日期:115年08月04日(星期二)上午9點~11點。(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到方式: 

(一)請攜帶國中畢業證書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報到。 

(二)如有特殊狀況先以電話聯絡確認後,在規定時間內限時掛號郵寄報到所需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電話:05-6932050轉013;地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310號。 

三、應繳資料:國民中學畢業證書正本;若有特殊身分證件請檢附(無則免)。 

四、大陸地區人民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者,於入學時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檢附以下資料:(如未繳交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二)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拾、申訴 

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監護人)若有疑義事項,應以書面提出申訴。 

一、申請日期:115年08月04日(星期二)以前,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方式:由學生及家長(監護人)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續招學生申訴書」(附表三),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地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310號)提出申訴,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本校於收到後,經申訴案件處理小組討論研議後,以書面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