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115學年度免試入學續招錄取公告
序號 | 姓名 | 就學國中名稱 | 錄取科別 |
1 | 曾○浚 | 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 | 校本部普通科 |
2 | 許○涵 | 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 | 校本部普通科 |
3 | 丁○瑜 | 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 | 校本部普通科 |
4 | 林○芳 | 雲林縣立崇德國民中學 | 校本部普通科 |
5 | 蔡○叡 | 昆山巿周巿鎮新鎮中學 | 校本部普通科 |
6 | 丁○恩 | 雲林縣立臺西國民中學 | 校本部普通科 |
7 | 黃○涵 | 臺南巿立新興國民中學 | 校本部普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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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7名同學錄取校本部普通科 | |
捌、複查
報名學生或家長(監護人)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監護人)直接向本校申請複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請日期:115年08月03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
二、申請方式:
(1) 由學生或家長(監護人)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續招結果複查申請書」(附表二),並親自向本校教務處申請。
(2) 本次續招免收複查費。
(3) 不受理郵寄申請。
玖、報到
一、報到日期:115年08月04日(星期二)上午9點~11點。(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到方式:
(一)請攜帶國中畢業證書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報到。
(二)如有特殊狀況先以電話聯絡確認後,在規定時間內限時掛號郵寄報到所需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電話:05-6932050轉013;地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310號。
三、應繳資料:國民中學畢業證書正本;若有特殊身分證件請檢附(無則免)。
四、大陸地區人民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者,於入學時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檢附以下資料:(如未繳交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二)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拾、申訴
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監護人)若有疑義事項,應以書面提出申訴。
一、申請日期:115年08月04日(星期二)以前,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方式:由學生及家長(監護人)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續招學生申訴書」(附表三),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地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310號)提出申訴,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本校於收到後,經申訴案件處理小組討論研議後,以書面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