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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公告)本校 麥寮高中115 學年度第13-15次代理教師甄選

  • 公告人員:教務主任

一、依據: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本府115年06月25日府教學二字第1152431913號函。
  • 依據縣府115年7月14日府特教一字第1152435536號函辦理

二、科別及名額:(本校為完全中學,須配合課程需要,兼授國、高中之課程)

(一)高中部1.英語1名(實缺)   2.生物1名(實缺)。

(二)國中部1.英文1名(育嬰缺)。2.資訊科技(實缺)。3.童軍(合理化員額)

(三)國中特教科1名。(每週16-20節,依特教領域實際排課需求,兼授資源班及特教班課程)

※上述各科除正取名額外,若有依符合一款資格者,另擇優備取若干名。

特教科聯絡窗口:輔導主任6932050#021 ml282@mljh.ylc.edu.tw

三、報名資格:

第13次

招考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第14次

招考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15次

招考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 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

學校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報名、甄選及放榜日期: 

 

報名日期

甄選日期

放榜日期

第13次

招考

115年08月05日(三)

下午15時止

115年08月06日(四)

上午09時起

115年 08月06日(四)

下午12時前

第14次

招考

115年08月06日(四)

下午13時止

115年08月06日(四)

下午14時起

115年08月 06日(四)

下午17時前

第15次

招考

115年08月07日(五)

上午08時止

115年08月07日(五)

上午09時起

115年08月07日(五)

上午12時前

如當次無人報名或報名甄選未通過者,依序辦理續招甄選工作,若當次甄選足額則停止下次甄選作業,請密切注意本校公佈欄發佈之消息

五、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