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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導師遴選辦法修正版本與115學年代理導師實施辦法

  • 公告人員:訓育組長

導師遴選辦法修正於校務會議通過,新增第六條第六項:在本校兼任教學組長或生輔組長之行政職務連續二年以上者。

修正後之實施要點置於附件

另115學年度代理導師實施辦法亦置於附件

請同仁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