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梅林國小等73校 (名單如附件2)
主旨:檢送本縣115學年度國小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第1期經費核定表,相關經費另案辦理撥款事宜,請確實執行,專款專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5年8月19日府教輔二字第1152441002號函續辦(諒達)。
二、重申獲本案補助減授課之兼任輔導教師,不得再兼代課,以符本案補助意旨。(本府101年12月25日府教學字第1010170330號函諒達)
三、本案經費依「雲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採原始憑證留校就地審計方式辦理,並俟第2期經費執行結束再合併辦理經費結報送件作業。
四、第2期經費預定於翌年元月份另函請各校視需求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