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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訂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114至116年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實施計畫」案,請查照。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葉媃沛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訂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114至116年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2月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0283號函暨本府113年12月24日府教特二字第1132462446號函(諒達)辦理。

二、前函業公告旨揭實施計畫,優先鼓勵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之人員參與,俾相關人員取得特殊教育相關專業知能研習時數,以符合特殊教育法第7條相關規定。

三、為使實施計畫內容符應實際需求,爰修訂該實施計畫,修訂重點內容摘述如下:

(一)參與對象:納入「教保服務機構(學校)依法進用且按月支薪之現職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

(二)提交資料審查期間:115年度第一次提交期間調整為「6月1日至6月31日」。

(三)因應課程主題名稱變動,更新相關表件如下:

1、學前特殊教育知能指定研習主題與時數。

2、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總修課時數自我檢核表。

(四)另因應線上課程更新情形,調修「得納入實施計畫修課時數採計之線上課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