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151980號函及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辦理。
二、本縣承辦全運會於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至10月23日(星期四)舉辦,為配合本縣年度運動盛事及後續場地清潔工作,調整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及轄區內國私立高中職,於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至10月 24日(星期五)停課5天,並將114學年度第1學期調整至114 年8月25日(星期一)開學。
三、 114學年度學期起訖日及補充說明:
(一)第1學期:開學日114年8月25日(週一);休業式115年1月 20日(週二)。
(二)寒假起訖時間:115年1月21日(週三)至115年2月10日(週二)。
(三)第2學期:開學日115年2月11日(週三);休業式115年6月30日(週二)。
(四)農曆春節假期為115年2月14日(週六)至2月19日(週四)。
四、請各校須與家長充分溝通並強化學生安全宣導及加強假期期間校園安全,並請學校應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安排課程,並確認教科圖書均於授課日前發放予學生,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五、請各校辦理運動會期間,注意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差假限制,請確實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辦理。
六、檢附114學年度學期中各週次起訖一覽表。